根据广东省物价局、省广播电影电视局《关于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收费标准的通知》(粤价[2006]85 号)规定,佛山市贯彻省有线数字电视收费方案经市政府同意, 将从2008 年6 月1 日起全面实施。 收费政策落实后,居民用户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(每月每台)为:主机收费,禅城区、 南海区、顺德区26 元,高明区、三水区24 元;分机收费,统一从10 元调整为5 元。同时,用户收看的频道由原来的39 套增加至62 套(省规定不少于55 套)。